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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11 14:19 | 作者:果盛教育 |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 阅读:

新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实施,全国中医药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期中医药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赋予了每一个中医药人光荣的历史使命,也向全行业吹响了同心协力振兴中医的号角。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21年,在中央《意见》实施和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已满两年之际,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大会精神,结出了累累硕果,展现出欣欣气象。
 
    新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大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研究部署全面推动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工作,推动新时代新疆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自治区将多措并举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
 
    9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大会召开。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鲁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各师市、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中医药在推动健康兵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真正把中医药服务强起来,把中药质量提上来,把中医药核心竞争力立起来,让各族职工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推动兵团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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